历史上的其他重要道教流派

历史上的其他重要道教流派

  太平道 这是一个产生于汉末(汉灵帝时期)的道教教派,流行于河北一带。创始人张角自称“大贤良师”,以善士身份进行活动,以符水咒说疗病。其道崇拜黄老,开始并无具体组织形式。经传十余年,发起武装起义。当时此教派提出“苍天当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口号,标示出与官方政府的政治对立。太平道信仰“中黄太乙”天神,故以“黄天”自居。其所帅之起义军亦以系黄巾为标帜,被称为黄巾军。此师在短时期内即做到“天下响应,京师震动”。后其主力虽在曹操等官方军队的合击下失败,然其余部仍在各地坚持了20多年。
太平道首领在思想上直接接受《太平经》的影响,这种影响一是表现为对太平理想的追求,二则体现在一些宗教观念方面。然对其书中的一些政治改良主张则持保留态度。这或许就是《太平经》终被上层人士所接受,流传下来;而黄巾军却遭到贵族武装的联合镇压,以致被消灭的原因所在。
天师道(正一盟威道,五斗米道)天师道为正一道前身,而俗称为五斗米道的正一威道又可谓天师道之前身。接道教的传统说法,该道派是由张陵在蜀地创建,后又由张陵传子张衡,张衡又传其子张鲁。世称张陵为天师,张衡为嗣师,而张鲁为系师。为表示尊重起见,道教徒在张陵姓后加“道”字,称张道陵。后被正一派奉为教主。其教的最初活动范围在成都及其周围蜀都一带,至张鲁时,已占据巴蜀、汉中等地,并一度建立集政、教、军为一体的割据政权。
在此期间,张鲁除继续进行早期五斗米道的宗教活动之外,又用行政力量维护宗教教法,以神道推行道德教化。这样不但使道教的发展得到了保证,还使巴、汉一带形成相对稳定的社会局面,民众由此得到正常的生活条件。不过,与此同时他们也减少了反抗朝廷的色彩。张鲁晚年投降曹操,被后者带回内地,剥夺实权。至张鲁死后,其道则更陷入组织涣散之状态。
此派对道教的贡献在于将道家思想正式与道教活动相结合。他们把《老子》五千文作为教徒必修的经典,并建立“祭酒”职位,以指导对教义的学习。这样的做法,使道教脱出一般世俗信仰的层次,成为独立的大教。
以后,此教后裔分散各地传教,其中北方教徒多为教主张氏家族,上层人物逐渐向官方立场靠拢。北魏时有一支由寇谦之领导,他对五斗米道的组织、教义进行整顿,使之更符合统治阶层需要。经过其整顿之此道被称为“北天师道”或“新天师道”,一度拥有官方宗教的地位。南方中此教则经过陆修静整顿,被称为“南天师道”,但活动之迹不及北方兴盛。南方中有一支进入江西境内,以今龙虎山为据地,又开创了正一道教派流行的新局面。
上清派 形成于两晋南北朝时期,创始人杨羲、许谧等,实际创始人为梁时的陶弘景。此教早期以杨、许降神所得诸种资料和《上清大洞真经》为经典,后经陆修静、陶弘景整理加工,使之形成体系。陆氏还将上清系经书编入三洞经书目录。此派经籍与同时期的天师道不同的是,不以太上老君为最高神,而以元始天王为最高神。在修行方法上讲究个人修炼,特别注重存神服气,辅以诵经修功德,贬斥房中术,对天师道擅长的符箓斋醮也不太重视,受早期神仙家影响较大。
因陶弘景和弟子长期在茅山讲学修道,故此派又称茅山宗。此道派中人注重文化修养,唐时吴筠(著有《玄纲论》)、杜光庭(著有《道门科范大全集》)等,均为其中之著名人物。
上清派在唐、宋等时期仍十分活跃,不过至元代之后受正一道统领,教派团体不再有太多扩展。直至现在,此派仍在茅山地区设有道观,并从事教派活动。
灵宝派 创始人为葛洪的玄孙葛巢甫,立教于东晋初年。奉《灵宝经》为经典。此书亦经过陆修静整理,编入三洞经书体系。另外,陆氏还制定斋醮科仪100卷,成为灵宝派道士主要的修习仪轨,故后世将陆修静也视为此派的代表人物。
此派之信奉神灵与天师道、上清派有异,他们将上清元始天王改成元始天尊,把天师道的最高神太上老君降到第三位,中间再加入上太上大道君。这种排列格局以后演化成后期道教公认的”三清”(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次序。在修道方法上,此派中人除讲诵经、修功德外,特别注重斋醮科仪和集体修道,轻外丹与房中术。
此派在唐、宋时期仍有教派活动,以后多活动于民间,并分化出“东华派”等新教派。自明之后,该派并入正一派,然而其精于醮斋科仪的传统在后世正一派中仍得以继承,《灵宝玉鉴》、《上清灵宝济度大成金书》等科仪书现今犹被引为权威。而当年葛巢甫造构灵宝时的主要著作之一《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被明《道藏》置于首经的地位,足见其重大的影响。

大道教 此教创立于南宋靖康之后,是与金初河北新道派全真教等共同发展起来的教派,兴起于河北。创始者刘德仁(1122-1180,号无忧子;沧州子),活动在金朝前中期,原属下层儒士。大道教历任掌教,多出生贫寒,他们关心民众疾若,度人罔极,受到民众的欢迎,从而使其道教获得很大发展。在金元时期,受到过朝廷的扶植与保护。
大道教的教义教规之要在清修寡欲、俭约自奉、安分为人。主张力耕而食,勤俭节用;反对不劳而获、妄取于人;要求道士避俗出家,屏绝嗜欲,苦己利人等等。对调节民族、阶级关系,安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稳定人心,改善社会气氛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刘德仁虽承道教统绪,却不倡言升仙成真,不神化其术,为人治病驱鬼,并不假符箓,唯仰面朝天默祷,作风较为切实朴素。总体上看,大道教是一个以通俗的伦理实践为主旨的民间宗教,其教义多取于《老子》及佛、道五戒、十戒,教风之朴为道教界之前所未有。
该教大概到元末已经衰微,以后则合流入全真等道派之中。又金元之交时,大道教内部曾分裂为天宝官与玉虚宫两派,后者传法时间较短。
神霄派 北宋后期产生的新道派。其具体创始人不详。约出现于宋徽宗时或更早。宋徽宗时有道士林灵素受到信任,其所传的便是神霄法。差不多同时,又有神霄派的另一代表人物王文卿在朝野活动。由于宋徽宗的支持、重用,神霄派很快在社会上传播开来,并在道教界俨然起着某种指导作用。神霄派自称其法出于元始天尊长子玉清真王。说天有九霄,而神霄最高,玉清真王便居于神霄府,其号为南极长生大帝。而该派教义的主要特点乃在于将内丹学说与传统的符箓法术结合起来。神霄派擅长的法术称五雷正法,雷法并非创自神霄派,当时却以神霄派的雷法最为著名。
神霄派在南宋时出现许多支派,比如著名道士萨守坚所创的西河派便是其支派之一。同时,其所传雷法也影响到正一派和金丹南宗。正一派三十代天师张继先,开始传习雷法,而且很快取得重大的影响,后世的雷法书往往引他的话作为权威解释。从四祖陈楠开始,金丹南宗便开始传习雷法。陈楠所传来自何派,已难确考,但其徒白玉蟾所传习的则主要是神霄雷法。至于南宋才出现的清微派,一开始时被视为神霄别派,受神霄派的影响更加直接。神霄派在元代的重要代表有莫月 等人。明以后,此派传承不明,渐并入正一派。
清微派 此为宋元时期创立的道教符箓派别之一。其派内自称其法直接出自元始,而数其祖师,奉上清派第一代宗师魏华存为第一祖师,创始人为唐末广西零陵人祖舒。以后经郭玉隆、姚庄、华英、朱洞元、李少微等,传至第九代南毕道,又传于第十代黄舜申,遂以擅雷法闻名京师,后人认黄舜申为清微法的集大成者。其实该派为综合正一、灵宝、上清和神霄诸法的后出道派,真正形成是在南宋。
清微派称其符法出于清微天元始天尊。故以“清微”名宗。于宋元间信奉者甚多。
其门徒中一支以江西南昌西山熊真息行法于南,递传彭汝砺–曾践宽–赵宜真。另一支以武当山为传播中心,始于张道贵、叶云莱、刘洞阳,其中张道贵本全真道士,传法于全真道士张守清,张守清门下黄明佑、彭通微、单道安等,皆嗣清微雷法。张守清获真人号,为元代武当道士中最荣贵者。张道贵、张守清一系虽以传行清微雷法名世,但他们原属全真派,属全真、清微二派的融合,可称“武当清微派”。
清微派教义,由黄舜申集大志,《道藏》中所收之《清微斋法》、《清微元降大法》、《清微神烈秘法》等,都出自其手。清微派主张内炼为本,符箓为末,而内道外法皆以本性灵光为体为要。认为“本性灵光”为道法之本,妙用无穷,符咒不过皮相而已,不可拘泥。清微派认为自己的符法简易灵妙,主张书符作法唯在于日常修真纯熟,临坛时从“一点灵光”随意发用,信手画符,以我之元神合雷神,而不在于符咒的外在事相,不重繁文缛节。这是仿效佛教心具万法之说,建立其符法咒术的哲学依据。
另外,清微派还强调“一点灵光”即元神,须通过平日的坐功去保养,更须于一切时中收敛身心,顿息万缘,存无守有,寂然不动。这种打坐,显然有取于禅宗、全真道的“明心见性”之道。又取理学的物物各一太极说,谓人心本具太极,只要能寂然不动,得太极之体,便自然能得太极之用。太极之用,阴变阳合而生天地万物。通过天人一体的玄学推论,为其符箓咒术建立理论基础。清微派颇重修炼内丹,《清微丹决》所述丹法分炼精成气、炼气成神、炼神合道三段功。
由于清微派对传统符箓道进行了改革,强调符箓与内丹修炼相结合,而且符法比较简易,因而在当时社会也比较盛行。
紫阳教派(金丹派南宗) 由白玉蟾在宋代创建。教派中人尊张伯端、石泰、薛式、陈楠、白玉蟾五代传承为五祖。白玉蟾吸取佛教禅宗思想及宋代理学思想入道,形成教旨。此派后亦行雷法,以白玉蟾最负盛名。在他崇奉的经典《雷霆玉枢宝经》中,论及“知止而后定,定而后能静。静定日久,聪明日全。天光内烛,心纯乎道。与道合道,抑不知孰为道、孰为我,但感其道即我,我即道,彼此相忘于无忘可忘之中。此所谓至道也。”这正是宋儒所宣扬的“知止”之说,而白玉蟾融入道教以为修道之法。另外,白玉蟾著有《玉隆集》、《上清集》、《武夷集》等,其弟子彭耜辑为《海琼玉蟾先生文集》,又辑《海琼白真人语录》,亦成为此派信奉之经典。
元朝时,由于全真道受到帝室的护佑而贵盛,白玉蟾弟子纷纷自称全真,以求获得政府的保护。为与北方全真派中金丹修炼者相区别,他们便以金丹南宗自称。元中叶陈致虚撰《上阳子金丹大要列仙志》,列张伯端为七真平辈,自此认其与全真北派相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