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仙话的文学创作意义
道教仙话与中国小说
中国小说起源于古代神话传说,但由于神话传说不够丰富,小说的形成和发展也较为迟缓。《山海经》和《穆天子传》等书中虽然有一些神话传说故事,但并不是小说,只能说是小说的素材或萌芽。中国小说的真正形成,是在魏晋时期发展起来的志怪小说。它的内容与神仙方术的盛行息息相关。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过:“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这里凡讲三世轮回的,多源自佛教;而讲神仙修道的,多出自道教影响。其中素材则很多是改造古代神话和民间传说而成的。
六朝以降,有关神仙方术等道教内容的故事不断增添,丰富着中国古代小说的创作。宋太宗时,李昉等奉敕编《太平广记》凡500卷,其中《神仙》55卷,《女仙》15卷,《道术》5卷,《方士》5卷,共80卷,全是关于道教的。可见道教题材普及之广。宋以后,文人学士记述的关于神仙、高道的传说,创作的神仙故事也有许多,有的间杂于其笔记中,也有的辑成如《夷坚志》等专书。
道教中人在以后也注意利用小说宣传自身,《道藏》中收有神仙传记、高道传记多种,这些文字中不少文笔生动、情节曲折,可作为小说阅读。
唐以后的小说着意于创意,后来往往被改编成剧本,在中国戏剧史上拥有重要地位。
宋代以后,我国小说日益发达,明清有名的长篇小说中,极少有不涉及道教的。有时佛道两家之争议、道教内部的派别斗争,也会反映到这些文学作品中来。
道教仙话与文艺理论的关系
道教对文学艺术发展的影响,首先表现在文艺理论方面。道教与道家都崇尚自然,强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这种“任运自然”的价值理想,在文学艺术家的范围内就形成了以自然为美的审美观念。如晋陶渊明作《桃花源记》,所塑造的“与外人间隔”、“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山中佳境,就是在道教境界的启示下形成的。
另外,道教与道家崇尚虚无此意境经玄学家发挥,形成了中国文学艺术中“言不尽意”的独特传统。他们所追求的是简炼含蓄、平实质朴、留有想象余地的特色,要求甚至“一字不著,尽得风流”。这是一种非常难以达到的艺术标准。
当然,道教仙话所给予我国文学影响的不是惟有恬淡寂静,从道家蜕变出来的道教,已十分注意它与平民相接近的问题,所以在其文学表现形式上,也不只是讲究平淡,有时它会调动丰富的想象力,倾注于其中真切的感情,从而为人们提供一种充满浪漫注意色彩的创作样板。这也构成其对我国文艺理论创作的贡献。
道教仙话与文学创作内容
道教仙话对文学想象与内容设置有重大的影响,他们主要表现为:
有关神仙与仙境的想像。 在这些意象中,有高居于天中心之上的玉京山、为万神之神的元始天尊,有西王母、太上老君、比附二十八星宿制造的二十八神将,有早期道教创始人物及各种传说中的神灵。他们生活自在,能变化出入,引起人们无限的遐想。
有关鬼魅精怪的意象。 这些精怪会害人,要受到巫觋、方士的驱除。其形象亦大都丑陋可怖。
有关道士与各种法术的意象。 它包括符、斋醮、禁咒及所使用的印、镜、剑等辅助手段及道器,使人们对道教方术充满想象。
这些故事给中国古典文学提供了光彩照人、经久不衰的意象。以后它经过文人士子的加工、交流,变得更加瑰丽神奇、摇曳生姿。这些故事引起了士大夫的好奇心,也刺激了他们的想象力,从而使相关的文学长做变得更为丰富多彩。在这些故事里最能打动人心的使关于“生死”与“爱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