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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018
《道德经》第六十五章中说道:“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其中一个“愚”字,引起很多不同的解读。有一种说法,认为这个“愚”字是“愚民” 的意思,并由此望文生义,认为《道德经》主张推行愚民政策。那么,这个“愚”字究竟如何去理解呢?
这句话中的“愚”字,并不是要主张愚民政策。实际上,古汉语的“愚”,与今天我们所说的“愚”,其意思是不一样的。“愚之”,实为使民众诚朴、淳厚之意,而“明民”的意思,意为启发民众巧智。王弼注《道德经》说:“明,谓多见巧诈,蔽其朴也。愚,谓无知守真顺自然也”;清末著名学者高延第注解《道德经》时认为: “愚之,谓返朴还淳,革去浇漓之习,即‘为天下浑其心’之义。”
所以,《道德经》中的“愚之”,根本不是搞愚民政策的意思,而是主张去除奸智,提倡诚朴。老子认为,由于统治者以智治国,而民众巧以应付,所以,奸伪丛生,天下大乱,即所谓:“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道德经》第十八章),这就是“以智治国,国之贼”的理论根据。由此,老子提出要“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绝学无忧”(《道德经》第十九章),针对奸诈虚伪的社会风气,主张对民“愚之”,即社会回归到诚朴纯真的自然天性,提倡用诚朴、 自然的“道”的内容对民众进行“德育”,这样方能国泰民安。
千年前的智慧,正是今天倡导诚信的社会风气,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好注解。